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贸促会关于评选全国贸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21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贸促会共同组织开展了吉林省评选推荐“全国贸促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采取基层推荐、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开展了评选和推荐。经各地贸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广泛征求意见后上报,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推荐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了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了我省拟推荐对象并上报国家初审。
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我省推荐的吉林省贸促会国际联络二处作为“全国贸促系统先进单位”候选对象和吉林省贸促会陈正伟同志作为“全国贸促系统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参加全国的复审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按规定面向全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候选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来信等方式实名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留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举报接访单位:吉林省贸促会人事处(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晨
监督举报电话:0431-82766552、0431-82766663(传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松江路51号
邮编:130000
附件:吉林省推荐“全国贸促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候选对象简要事迹
吉林省评选推荐全国贸促系统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